欢迎您!访问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官网!

哈尔滨刑事律师

全国热线

0451-82695507

通用banner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热推信息

佳木斯十佳家庭纠纷律师哪个好

2020-12-08
佳木斯十佳家庭纠纷律师哪个好

佳木斯家庭纠纷律师来介绍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佳木斯家庭纠纷律师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佳木斯十佳家庭纠纷律师哪个好

贷款担保人要具备什么条件?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几种?佳木斯家庭纠纷律师为大家整理关于贷款担保人要具备什么条件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贷款担保人要具备什么条件: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两种: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以上是小编根据“贷款担保人要具备什么条件?”整理的资料,如果您遇到了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佳木斯家庭纠纷律师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佳木斯十佳家庭纠纷律师哪个好

有的网友咨询我们佳木斯家庭纠纷律师若信用卡出现不良记录,会不会就办不到房贷了。其实不是的,比如信用卡逾期的不良记录,商业银行规定一般逾期次数不超过6此就可办理。每个银行的规定不一,需要具体查询。能否办到房贷,是商业银行说了算,一般逾期次数不超过6此就可办理。要注意,信用卡逾期后切记不可随意销卡,不良记录就会一直存在。如果是因为非个人原因而出现了不良记录,可要求银行开具非恶意欠款的证明。如果逾期非常严重,已被列入银行“禁贷黑名单”,那就只能全款买房咯。要特别注意的是每家贷款银行的规定不太一样,有的银行逾期还款6次,两年后逾期记录就会被取消。所以要事先向房贷银行打听清楚,避免出现信用不良记录。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佳木斯家庭纠纷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佳木斯十佳家庭纠纷律师哪个好

依照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是非独立核算的。如果营业执照上没有注明的,那么可以不写注册资本。对于注册分公司来说,分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佳木斯家庭纠纷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分公司注册资本的资料,供大家参考。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需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那么,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其运营费用从何而来呢?分公司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是由总公司划拨的。分公司也有银行帐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打入分公司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关费用。 以上就是佳木斯家庭纠纷律师关于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可以更改的介绍。

佳木斯十佳家庭纠纷律师哪个好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被他人欺骗在空白的合同是签字,而欺骗者在空白的合同上添加对当事人不利的内容,让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侵害,遇到这种情况的,受害人可以起诉解决,那么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下面由佳木斯家庭纠纷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上知识就是佳木斯家庭纠纷律师对“签空白合同怎样胜诉”问题进行的解答,签空白合同造成自己利益受损的,当事人应该收集自己受骗的证据,保留相关的通信记录等,证明合同是无效的,这样才能胜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上一篇:兰西著名民事律师哪个好2020-12-08
下一篇:鹤岗著名律所事务所2020-12-08

联系我们

0451-82695507

13069896767

www.hljsipurui.com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华鸿国际中心3号写字楼3204室

二维码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