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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著名刑事律师事务所

2021-09-28
阿城著名刑事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是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履行法人职权的,而公司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有董事长、执行董事等的职务,那么执行董事必须是法人吗?下面由刑事律师事务所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执行董事,可以是其他的股东或者是员工担任,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兼任执行董事。其次,对于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需要在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中注明。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因此,如果公司设立执行董事,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由该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阿城刑事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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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被他人欺骗在空白的合同是签字,而欺骗者在空白的合同上添加对当事人不利的内容,让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侵害,遇到这种情况的,受害人可以起诉解决,那么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下面由阿城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上知识就是阿城刑事律师对“签空白合同怎样胜诉”问题进行的解答,签空白合同造成自己利益受损的,当事人应该收集自己受骗的证据,保留相关的通信记录等,证明合同是无效的,这样才能胜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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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公司里面上班的时候,一般情况都是直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有的情况是和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那么这个劳务合同是不是需要像劳动合同一样交社保?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阿城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一、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二、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这个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完全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这个劳务合同并不是和公司中有劳动关系,所以说一般情况公司不会给员工进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是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公司就必须缴社会保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阿城刑事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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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增资之后,在注册资本的计算上就要进行相关的改变。那么,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这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一点,下面阿城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法增资的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阿城刑事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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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劳动者在领到社保卡后,应该及时激活,并且需要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朋友就会疑惑,社保卡不激活会怎样,怎么激活呢?今天,著名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社保卡如果不激活的,是不能进行使用的。没领到卡的原因有两个,根据规定,有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发放;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单位统一发卡后,个别职工若没有领到卡,一般有两种原因。单位人事(劳资)人员联系不上参保人,另一种是参保人员的制卡信息有误。联系不上参保人的请各位参保人员尽快与本单位人事(劳资)人员联系查询;制卡信息经查询有误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各服务网点或合作银行进行查询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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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阿城刑事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阿城刑事律师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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