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宅基地房产的出租变得炙手可热,而一房养三代也成为了不少村民的梦想。宅基地虽然以家庭为使用单位,但却登记在户主个人名下,从而导致产生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那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呢?佳木斯刑事辩护律师来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从上述规定可知,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所有权属于集体,而使用权是因“村民”的身份而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基于宅基地的以上特性,法律暂未确认宅基地的继承权。同时,由于国家对土地和房屋实行分开管理,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而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大公司收购其它公司已经成为行为现象,这也是现代公司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使公司得到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么,收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呢?今天,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目标公司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严密谨慎的分析过程,是公司实施并购决策的首要问题。如果对并购的目标公司选择和自身能力评估不当或失误,就会给公司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在我国公司并购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公司忽略这一环节的隐性的风险而给自身的正常发展带来麻烦和困境的情况。以上就是佳木斯刑事辩护律师关于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可以更改的介绍。
佳木斯刑事辩护律师《合同法》是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隋彭生。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系统、全面地介绍、阐释了合同法基本原理、基本规则。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合同法律是关于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律,不仅与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也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因而是"适用频率最高"的法律之一。在法律院校、系的教学计划中,基本没有不设合同法课程的。在非法律院校、系的教学计划中,也经常设置合同法课程。合同法律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将其作为独立的课程来设置,说明了合同法律的重要性。
佳木斯刑事辩护律师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其结果是实现股权由一方转移至另一方,导致公司具体股东的变化,那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包含哪些主要内容呢?下面是佳木斯刑事辩护律师收集整理的有关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的相关知识的介绍,下网对您有所帮助。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佳木斯刑事辩护律师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