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亦称“证券投资”。经济主体为获取预期收益或股权,用资金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活动。金融投资既是一个领域又是一种方式,是发达的市场经济与信用的产物。最早的证券投资可追溯至15世纪的欧洲。20世纪80年代以来,证券投资已成为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最基本的投资方式。当一经济主体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筹资方式用以投入实质资产的维持与扩大时,购买证券者成为金融投资者。金融资产是其持有者对其出售者的股权和债权的凭证。金融投资者通过持有证券,分享证券出售组织利润和股权获得回报。由于金融资产使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成为可能,它有助于集中社会闲置资金,将其转化为实质生产的投资资金,是动员和再分配资金的重要渠道,因而是发达国家投资的基本形式。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介绍其分类
金融投资就其方式、方法、时间、收入等而言,可以分为若干类型。
方式划分
1.直接投资
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直接见面,根据协议的条件直接融通资金。直接融资是以债券、股票为主要工具的一种金融运行机制,其特点是经济单位直接从社会上吸收、筹措资金。
2.间接投资
资金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不直接见面,而是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体进行的间接资金融通。如银行存款,就是资金供给者把资金存入银行,由银行把资金集中起来贷放给资金需求者,银行充当资金供求的中介,这是现代信用制度下典型的间接融资方式。
时间划分
1.长期投资:是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投资活动。如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等,其偿还期较长;又如股票投资,是一种无期限的投资,没有偿还期。
2.短期投资:是投资期在一年以下的投资活动,其偿还期较短。如活期存款,其资金可以随时抽回;又如短期国库券,时间一般为3、6、9个月。
投资时间的长短与金融资产的性质、收益、风险、流动性等都有着紧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