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官网!

哈尔滨刑事律师

全国热线

0451-82695507

通用banner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资讯 > 法律问答

对于造假使用假章如何处罚?

2021-10-29 09:49:57

众所周知,公章一般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章代表着公共管理、行政执法等职权,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法律文书等相当重要,甚至关乎公民个人的财产乃至人身权利。而伪造的印章显然将带巨大的社会危害,既破坏管理秩序,有可能导致人们上当受骗。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公司提醒您那么法律对造假章,是如何处罚的呢?

1.伪造、变造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可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

2.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4.伪造公章用于其它犯罪,或者在实施其它犯罪中人亡伪造公章的,属于牵连犯,按照刑法规定,将择一重罪定罪量刑。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

使用假印章如何处罚

1.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5.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最近浏览:

联系我们

0451-82695507

13069896767

www.hljsipurui.com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

华鸿国际中心3号写字楼3204室

二维码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