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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遭到性侵我们应如何处理

2022-09-23 14:43:47

哈尔滨刑事律师提醒您儿童在社会中是属于弱者,通常由于其自身的能力或是认知的不足,往往会受到他人虐待的行为。儿童性侵案频发,这给很多家长都敲响了警钟,一定要将孩子保护起来,尽量远离性侵。如果孩子遭受性侵的话,家长一般应该怎么处理呢?

1、保持冷静,报警处理,当孩子遭遇侵犯时,家长首先要做的是保持冷静,过分的激动会吓坏孩子,让孩子出于恐惧和无措之中。父母不要碍于面子问题,而同嫌疑人妥协,采取私下和解的方式。接受赔偿就是在纵容罪犯,他们会给更多的人带来伤害。家长务必在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的途径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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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集证据,起诉嫌疑人,在孩子受到侵犯之后,家长应该耐心引导孩子说出事情发展的始末。不要着急给孩子洗澡,也不要清洗或扔掉孩子的衣物。父母可以用透明的塑料袋保留好孩子受侵害时所穿的衣物,以便日后将可用证据交给相关司法机关,在对嫌疑人提起法律诉讼过程中取得胜利。

3、找相关专家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孩子在被侵犯之后,很大程度上会留下心理创伤。在这时,孩子的心理健康显得极为重要。家长在报警的过程中一定要安抚孩子的心情,保护孩子的隐私,避免流言蜚语对孩子产生二次伤害。积极对孩子的心情进行疏导,必要的话,找心理专家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确保孩子的身得到重视。

4、教孩子平时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要出于“不好意思”而回避相关的教育。父母必须让孩子知道,哪些部位是隐私部位,不管是谁,都不能看。让孩子从小意识到哪些为不好的的肢体接触。告诉孩子一旦遭遇侵害,一定要告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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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侵犯的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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